第2章 牢中谋生路,梳理秦律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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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和其他无脑书不一样,那是图一乐。这书有点烧脑,有逻辑,有哲学,有深度。要慢慢看,慢慢体会人生中的事。好茶需细品,好书也需细品。要不然看不懂…】
老赵离开后,死牢里仿佛连时间都凝固了。
只有隔壁囚犯那永无止境般的疯言疯语,和偶尔从走廊尽头传来的、其他囚犯压抑不住的啜泣或哀嚎,提醒着张苍,这里并非只有他一个活物,而是挤满了等待最终时刻的绝望灵魂。
“上诉……上诉……”张苍靠在冰冷的石壁上,闭上眼,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。
在二十一世纪,这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,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保障。
但在这里,在两千多年前的大秦死牢,这简简单单的两个字,却重若千钧,近乎痴人说梦。
老赵那句“铁案如山,翻不了啦”如同魔咒,在耳边回荡。
但他张苍,偏偏就不信这个邪!
“原身的记忆里,此案的定罪,依据的是几名‘证人’的证言,以及一份被断章取义、曲解其意的上书草稿。”
张苍的大脑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运转起来,现代法学的逻辑思维与原身扎实的秦律条文记忆,如同两台高效处理器,开始并行工作,交叉比对。
“《封诊式》明确规定,审讯需‘各以其言辩之’,要记录供词矛盾之处,反复诘问。但原身的审讯记录,几乎是单方面指认,缺乏有效的质证环节。”
“《法律答问》中强调,‘证不言情’,即证词与事实不符,证人要反坐其罪。那么,指认我的那几个‘证人’,他们的证词是否经得起推敲?是否存在串联诬告的可能?”
“还有最关键的一点,《秦律》虽严,但对‘诽谤’罪的认定,并非空口白牙。需要有明确的‘谤言’,并证明其产生了‘惑乱民心’的实际后果。我的上书,讨论的是律法条文本身,属于政见范畴,何来‘诽谤’?”
一条条律法条文,一桩桩程序要点,在他脑海中清晰浮现。
他像是一个最高明的外科医生,正在解剖一具名为“冤案”的病灶躯体,寻找着那最细微的、足以致命的法律漏洞。
然而,空有思路是不够的。
他需要工具,需要将这份思路具象化,形成能够呈递上去的“诉状”!
机会,只在每天两次的送饭时间。
等待变得无比漫长而煎熬。
每一分,每一秒,都像是在炭火上炙烤。
他强迫自己冷静,反复推演可能遇到的阻力和应对的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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